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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沛县阳光小区三期(西地块)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2022-9-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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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 7395        作者:未知
  •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《沛县阳光小区三期(西地块)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主要内容公示如下:

    一、基本信息

    沛县阳光小区三期(西地块)地块(以下简称“调查地块”)位于沛县汉源街道樊哙路北、汉邦路西侧,用地面积52050.21m2(约78.08亩),中心坐标为经度116.94920373°、纬度34.77989883°。调查地块原为村集体农用地和村庄,种植小麦和水稻等一般农作物。依据《阳光小区三期(西地块)地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》(沛规条件[2019]第143号),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的******类用地。

    二、调查结论

    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任何工业上的生产经营活动,一直作为农田和村庄,农田种植小麦和水稻。2008年地块开始征收,未来将用作居住用地。地块内小区在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,建设期间无外来堆土和垃圾填埋。地块无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储存,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件,地块内土壤无污染痕迹。地块周边主要为商业区、居民区和学校,没有工业生产企业,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,周边商业区对调查影响较小。

    现场快筛:在调查区域内按40m×40m划分网格,在调查范围内共布设40个土壤快筛点,并在该地块的西侧方向布设一个对照点。共采集46个土壤样品(包含5个平行样),采样深度为表层0-0.2m的土壤,并使用快速筛查设备(PID和XRF)对样品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,未出现异常数据。参考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及深圳市地方标准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 67-2020)******类用地筛选值,检出数据无异常。



    三、调查建议

    (1)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,防止外部建筑垃圾等污染源倾倒到调查地块内;

    (2)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企业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,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,杜绝因后续开发利用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。



    委托单位: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    编制单位: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    联系人:高工

    联系电话:151907226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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