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<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>>、<<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>>等相关规定,现将<<邳州市文苑中学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>>主要内容公示如下:
一、基本信息
邳州市文苑中学东地块(以下简称“调查地块”)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南京路西、富春江路北、南昌街东、文苑东路南。地块大部分为村集体的农用地,北侧部分区域原为徐州耀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存放仓库。根据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》(邳)自然资规地设(2021-09号)),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。
二、调查结论
根据******阶段资料收集与分析结果,调查地块内大部分2019年以前为农田,北侧在2005~2019年建有一座仓库,用作徐州耀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机械存放,于2019年12月拆除,目前调查地块内无构筑物。目前调查地块内为空地,调查地块内未从事工业企业生产。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有家具厂、消防器材厂、食品厂、建筑材料厂等工业企业。根据污染识别结果,考虑地块受周边历史企业生产的影响,识别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(C10-C40)、甲醛、砷、汞、苯并[a]芘。调查地块作为一般区域进行调查。
三、基本建议
基于本次调查结果,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:
1、加强对未受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管。在该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,保护场地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,杜绝出现废水、固废等倾倒现象,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;
2、后续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,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,杜绝不当开发。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、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外运倾倒。
3、后续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。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,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,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、土壤改良、造地和绿化等。
委托单位:江苏姜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
编制单位:徐州华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高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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